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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6月30日电 近日,天津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姚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天津证监局网站截图
经查,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渤海证券”)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有关制度不完善;二是公司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审核把关不严。
天津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和第十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渤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津证监局网站截图
经查,姚磊在渤海证券任职期间,存在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的问题。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姚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企业网站介绍,渤海证券是唯一一家注册在天津滨海新区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前身为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原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天津滨海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信托机构的证券营业部合并重组的基础上,集合国内多家有影响、有实力的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证券公司,于2001年6月8日正式开业。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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